法律分析:美国1965年的移民和国籍法规定,外籍人士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一、基于家庭关系
1、美国公民的配偶、21岁以下的子女和父母
2、美国公民的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3、永久居民的配偶和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
4、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5、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二、基于雇佣关系
1、科学、艺术、教育、商业、体育方面的杰出人才;行业内广为认可的职业和研究领域杰出人才(至少三年教学或研究经验;通过公司内部调动转到美国境内美海外分部经理。
2、拥有高阶学位(博士、硕士或取得学士学位外加至少五年专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在科学、艺术、商业领域具有优秀的技能的专业人员。
3、熟练工人
4、特殊职业移民,例如宗教工作者、现任或曾任美国政府雇员等。
5、投资移民
三、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希望获得永久居民身份的外籍人士通常需要经历以下三个步骤。根据移民申请的类别和受益人的出生国家,整个过程或耗费数年时间。当外籍人士开始最后一个步骤,即递交身份调整(I-485表格)之后,外籍人士可以同时申请获得两项特别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