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属首次申办的社保卡,自领卡之日起96小时(4天)后自动激活;属补(换)的社保卡,领卡时自动激活。超出时间仍不能使用,请咨询承接社保卡制发的经办机构。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到卡面标注的重庆市内合作银行的服务网点办理激活,详情请向合作银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