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妻子不是必须要替丈夫还债,如果是丈夫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则应当由其个人偿还,但是如果丈夫所负的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支出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也应承当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_x000D_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_x000D_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