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