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电动车追尾电动车交警怎么处理
电动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的,由电动车承担全部责任,电动车驾驶者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二、交通事故起诉对方要什么材料
说到起诉,首先当事人要符合起诉的条件,原告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确定了自己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后,接下来就是要准备相关的材料,交通事故起诉对方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受害人身份证,对方身份证、驾照等信息资料。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起诉状及复印件。
4、证据资料及清单。如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单据、误工收入证明、伤残鉴定书等。
5、预交案件受理费。实在没钱的,可以申请缓交或免交。
三、电动车追尾谁的责任
电动车追尾谁的责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电动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电动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电动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电动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电动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