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到期,意味着劳动合同终止,即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双方当事,人均不用再继续履行,这并不等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可混淆。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