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再婚时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与对方无血缘关系等证明材料。其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是当事人再婚所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没有离婚证则会无法有效的证明其之前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_x000D_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_x000D_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_x000D_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_x000D_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_x000D_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_x000D_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