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加工费不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拥有所有权的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然后买受人支付价款,但是加工费是不用转让标的物的,加工费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加工,然后定作人支付加工费。因此加工费不属于买卖合同纠纷,而是属于承揽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加工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按照承揽合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