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死亡抚恤金是国家对军人、殉职干部、公安民警以及其他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公务活动中牺牲的人员家属给予的一种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家属申请抚恤金后迟迟未能及时到账,这主要有以下几个可能的原因:一、申请流程有误。涉及死亡抚恤金的申请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如果提交的申请流程不正确或者缺失必要的证明材料,会导致申请审批无法通过。二、资料不齐。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也会影响审批结果。比如说,死亡抚恤金申请中一般需要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三、审批环节滞后。在申请流程中,如果相关部门的审批环节出现滞后,也会导致死亡抚恤金到账时间延迟。四、其他原因。例如银行转账错误、款项被冻结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