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超期,如果是由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的过错造成的,社保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如果不是由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的过错造成的,则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申请人仍然可以依法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社保行政部门会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_x000D_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_x000D_
(一)不可抗力;_x000D_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_x000D_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_x000D_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_x000D_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