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你们在法院调解离婚之日起夫妻法律关系就已合法解除,之后虽然你们依旧还像以前一样在一起共同生活,但在法律意义上只能认定是同居关系,而不能认为是复婚或者原夫妻关系的延伸。对于此种情况,同居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但只能要求分割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或共同合法获取的财产。
一、事实婚姻的解除程序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解除程序如下:双方当事人可以一起协商解除关系,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以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我国1994年2月1日以后就没有事实婚姻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共同生活,只能算同居关系。
二、事实夫妻财产是如何分配的
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配,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没领证的婚姻纠纷,可以起诉分割财产。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属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同居10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10年财产分割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协议分割协议分割,便于财产归属的落实,有利于解决同居纠纷。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内容合法,不损害子女利益,就应承认其效力;
2、解除同居关系时,判决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不成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求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