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的房产是否可要回来?

律师回答
摘要:婚前赠与的房产可以追回,但需办理产权登记前撤销赠与。婚内将婚前房产赠与孩子需办理过户手续,提供相关材料。一旦财产赠与完成,通常不需返还,除非受赠人违反合同内容。
一、婚前赠与的房产可要回来吗
1、婚前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追回的确定方式:如果一方将其婚前房屋赠与另一方的,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赠与方是可以追回的,但如果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就无法追回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婚内把婚前房产赠与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1、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对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要配偶同意,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
2、既然决定住房给孩子,就需要房产证的登记人和孩子监护人一起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户口本,房产证登记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重新办理孩子名字房产证。
3、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4、申请房屋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任何公民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的财产,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财产赠与给他人,一般来说,财产在赠与后产权就发生了变化,除非时接受赠与的人违反了合同之中的内容,否则这些被赠与的财产是不用返还的。
延伸阅读
结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赠与的房产在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时,赠与方可以追回;而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的赠与行为则无法追回。此外,婚内将婚前房产赠与孩子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包括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户口本、房产证登记人身份证等材料。总之,根据合法方式获得的财产赠与给他人后,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返还,除非受赠人违反了合同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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