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经过法庭的审理,我们一般会认为就会当庭宣判,即开庭之后立马判刑,其实宣判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定期宣判,也就是说不可以立即判刑的,就开庭是不是马上就判刑、开庭就一定要判刑吗、刑事案件开庭会通知被害人家属吗,以下由晖律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庭是不是马上就判刑
开庭不是马上就判刑。一般在开庭后,法院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法院宣判也分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二、开庭就一定要判刑吗
案子到了法院,大多数都会判刑,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无罪。《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案件开庭会通知被害人家属吗
刑事案件开庭,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开庭前会通知被害人家属,这是人民法院庭审前的必备工作。我国刑事诉讼中也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船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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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