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出轨是否破坏军婚,取决于配偶是否为军人。如果配偶不是军人,就不是军婚。如果是,就是军婚。破坏军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以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以构成本罪主体;两名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配偶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