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说,法人代表授权应该是委托自己公司业务骨干或有投标经验人员,全权参与政府采购投标事宜,被委托人应该是本单位工作人员,然而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一种新情况,即外省市公司法人授予本地“土著人”参与投标,一旦中标后所有工作将由被委托人承担,虽然投标文件与合同签订的印章由委托放出具,但仅是形式而已,是由当地供应商为了拿订单而私下通融的结果,付款手续办理都由被授权人处理。
因此出现了许多弊端:如投标项目供应商很少时,有外地不同企业授权本地几家供应商代表投标,有其提供中标产品,由于本地供应商被此熟悉,且政府采购授权制被其玩弄,他们可以在私下进行着多方面的交流,缺乏竞争时,价格服务有可能被垄断,有串标嫌疑。
试想,某人想谋求中标,只要事先与多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外地供应商取得联系,借用其资质,然后再在本地寻找几家抢手投标一切事务皆在其掌控中了。防范之法,一是各投标人提供与授权人公司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养老关系、工资证明等,一旦不属于本企业的人就会立刻露出狐狸尾巴。二是要投标人提供各项投标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律无效,三是招标信息要公开发布,一旦发布时间要有效掌控,让潜在投标人有充足的信息响应时间,便于充分竞争,彻底打破本地垄断投标数量的企图。四是招标方式要规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界定采购方式,不能被采购所谓领导招呼、时间紧迫等不规则理由所蒙蔽,因为一旦供应商之间存在中标企图,总会寻找非招标方式进行,总体说来非招标方式没有公开招标透明,也给了投标人施展才华的机会。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投标委托人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
一、物业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招标与投标足按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其全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否则就可能会引起纠纷。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阶段
1、选择招标方式。是公开招标还是邀标、议标。
2、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业主方(如房地产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业主方派出,也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参加。通常还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如物业管理招投标有形市场)来具体实施招标工作。
3、确定招标项目、招标指导思想及原则。
4、编写招标书。招标书的主要内容有:
(1)、拟招标的物业基本情况。包括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类型与数量、公用设施、场地情况等。
(2)、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基础服务管理、特殊要求管理,还有专项管理。
(3)、对招标的有关说明。如物业管理委托期限,物业移交日期,给物业管理提供的条件(如提供管理用房、商业用房面积),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及维修资金标准,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物业管理考核标准与奖惩措施。
(5)、投标开标时间。
此外,对招标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还应做出较详细的说明,如提供建筑结构图、设备型号清单等,以便投标单位编制标书。
5、若是公开招标,则将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众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含招标的物业名称、投标单位条件、报名投标截止日期,投送投标书截止日期,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等有关事项。
(二)、招标阶段
1、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招标文件,接受咨询。在进行规模较大、比较复杂的物业项目招标时,通常由招标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统一安排一次投标人会议,即标前会议。标前会议通常安排在现场;或者先到现场视察,再集中开标前会。召开标前会议的目的在于解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2、投标单位资质资信审查。在报名截止日期后,对报名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从中选择若干家参加投标,并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
3、投标书的报送。参加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在规定的报送投标书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三)、开标阶段
1、按照标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在法律公证机关公证员及有关投标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投标单位代表共同参与监督下,公开开标并登记。
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会议形式审查和评议各投标单位的标书,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通常由物业管理专家组成。
3、公证员宣读公证书,确认预选中标单位。
(四)、中标和订立合同
确定中标单位后,应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与业主方一般还会进行必要的商务谈判,才会正式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后才标志着中标单位取得了对该物业的物业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