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可以变更。
同一借款人名下还款账户的变更,您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合同及本人名下新开立的账户(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和账户验证单,到贷款发放银行提交《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确认还款账户申请书》。
贷款发放银行受理审核后,将向您出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确认书》。贷款处于正常状态的,该变更手续完成后的下个扣款日,银行将按照新的还款账户进行扣划。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