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申诉流程:
1、确定自己的违章确实依法应不予处罚或免于处罚,目前交通法规定的可撤销的违章包括:
(1)车辆被套牌;
(2)重复录入违章信息;
(3)交警录入信息错误;
(4)信号灯故障导致的违章;
(5)避让特种车辆导致的违章和避让特种车辆、事故导致的压线行为等;
(6)电子抓拍的违法记录资料不清晰;
(7)避让特种车辆;
(8)视线被大型车辆遮挡;
(9)标识不明。
2、申诉之前,要先去交警队处理违章,交上罚款,处理扣分,这时候会收到交警队发的《处罚决定书》。这里交的罚款,一旦申诉成功,违章撤销,罚款会返还。
3、在交警队相关部门要一张《行政复议申请表》,然后拿着填好的《行政复议申请表》、《处罚决定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4、所有证件最好都拿着原件和复印件,到时候需要哪份就上交哪份。如果是替人代办,需要出具代办人的身份证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5、注意,填写申诉表时,里面有一项是撤销处罚的理由,填写的理由一定要充分,最好把能用到的法律依据写上。
6、手续办完之后就是等待,一般一周内公安机关就会通知裁决结果,也许会撤销违章,也许会维持原判。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诉的条件如下:
1、对收到的申诉信访材料,执行信访部门应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诉信访材料反映的是本院或辖区内下级人民法院执行问题,应予受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3、申诉信访材料反映的是上级人民法院执行问题,不予受理,告知申诉信访人向上级人民法院反映等。
申诉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
2、申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3、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