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索赔方应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请求方应承担责任。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有的由申请人支付,终审判决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有的由法院承担。具体方法如下:1、第一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2、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请求方承担,但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由人民检察院承担;3、辩护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以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为由申请鉴定的,鉴定费用由请求方承担。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书副本送达犯罪嫌疑人和被侵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