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其赔偿项目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住院
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人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020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5、陪护费赔偿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