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工作时间)
(1)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
(3)缴费
(4)领证
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及《居民户口簿》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监护人同时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