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违法当事人存在拒不整改的情刑,城市管理部门可以暂扣经营工具,但不能暂扣经营物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将车辆视为经营工具予以暂扣。但暂扣的期限不得超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时限不得超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准许,能够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出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限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