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购买者的身份受限制
(1)现在很多人都想购买农村宅基地进行建房,但是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也是只能分配给该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购买(转让)农村宅基地也是如此。
(2)这也就是说,若是有外村的人,或者是城镇户口的人是不能购买该村集体的宅基地的,只能该村集体成员之间相互转让。若是购买者的身份是非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被发现后,购买的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
2、购买后的双方需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1)有部分人原先是该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但是因为上学或者是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出,后期若是将户口迁回原籍,可以会存在没有宅基地进行建房的情况,这时他们一般会选择购买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宅基地。
(2)但是购买的意愿需经过该村集体组织的同意,购买双方还得满足购买后,双方都是一户一宅的原则,不能让购买者变成无房居住的情况,当然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情况除外。
3、购买宅基地要签订合同
4、购买后需要进行权利的变更
5、购买宅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建房
6、购买宅基地建房要符合建房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