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未出生的胎儿,因已经受孕而享有继承权。但是,未经出生而已经死亡或者已经经过堕胎手术的胎儿,不享有继承权。”该规定明确了胎儿的继承权,但是同时规定了胎儿必须满足存活要求才能继承财产。如果胎儿未能在出生后存活至少二百四十日,则其继承权消失。此外,在处理胎儿继承问题时,也需要考虑到遗嘱、赠与等情况。如果父母或直系亲属之一对胎儿进行赠与,应在赠与时告知接受人胎儿必须存活至少二百四十日方可享有继承权,否则赠与无效。如果父母已经立有遗嘱,则可以将财产分别指定给不同的继承人,包括胎儿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 未出生的胎儿,因已经受孕而享有继承权。但是,未经出生而已经死亡或者已经经过堕胎手术的胎儿,不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