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照丢失的补办过程如下:
一、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以及其房屋坐落、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内容。
二、到所在的房地产局的原产权证发证机关申请内部查册,缴纳查册费后,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册核对,内部查册约需7个工作日。
三、产权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带着签字盖章后的遗失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遗失契证”柜台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四、遗失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在规章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五、房产证遗失登记所需资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表;
2、登报报纸(整张报纸);
3、遗失具结报告;
4、营业凭证(单位需提供);
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6、如涉及银行按揭的需提供银行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房地产他项权证》;
7、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