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是否能反悔的确认方式:若双方已经领取离婚证的,并且对方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可以撤销,因为离婚协议还未生效。
一、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能够反悔吗
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反悔,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二、离婚后财产是不是只能归孩子
离婚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财产全部给孩子。
夫妻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以认定是一种目的赠与行为,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于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均已履行的情况下,应视为夫妻一方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故其赠与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综上,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财产归孩子,并且已经离婚,该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且具有诺成性,任何一方想要回财产得不到法律支持。
三、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条件:
1、夫妻间依法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2、但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对其效力应予否定。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1、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协议。即是说达到了离婚的目的,完成了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或者判决离婚这一事项。只要达成了这一条件,离婚协议就应当发生法律效力;
2、离婚协议条款中涉及到人身关系的内容属于无效内容;
3、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
二、离婚协议书已签字可以反悔的情况如下:
1、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综上所述,夫妻间依法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只要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应当尊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但如果该协议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对其效力应予否定。离婚协议书已签字还可以反悔。情况如下,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