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点是:_x000D_
1、形式多样。即仓储合同按物流工作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商品储存合同、代办保险合同、商品包装合同、商品养护合同、代办运输合同、商品检验合同等合同;_x000D_
2、标的物特定。即标的物必须为动产;_x000D_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五条_x000D_
【储存期限届满仓储物提取】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