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是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不能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