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