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最晚是在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果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但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如果有扣缴义务人的,则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