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预售人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预售人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预售人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预售人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第一款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价,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
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条款规定了商品房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