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超过30天没办的处理方式:该子女的父母可以向孩子分娩的医院或由县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补办。关于出生证明超过30天没办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出生证明超过30天没办怎么办
1、出生证明超过30天没办的处理方式:该子女的父母可以向孩子分娩的医院或由县级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补办。
2、一般由孩子的父母填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然后提交助产单位相关原始病历复印件或接生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2、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3、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在办理出生证明的时候需要先起好新生儿的姓名,办理好后请妥善保管,这是婴儿合法存在的有效法律凭证。去办理时,要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超过三个月需要进行亲子鉴定才能够办理,希望各位家长们重视起来,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都要拿齐尽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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