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 当然,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就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否则不可以。我国现在的户口政策虽然有所放宽,但仍然还比较注重“户”的概念,同时,各地对户籍准入也有自己的地方政策。可以将父或母一人的户口连同孩子的户口一起迁至房产地,这样既可以让孩子享受到房产地的政策,也可以保障在原户籍地的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