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核常见问题和操作要点
一、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要适格:
1、自然人:应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需载明身份证号码和住所地。
2、法人:
(1)审查身份:审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真实存在;
(2)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正的经营情况。是否有工商登记。有营业执照吗?通过年检了吗?该合同处于对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吗?有相关资质吗?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履约能力吗?签约前要对对方进行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派人上门了解情况等方式,去了解对方情况;
(3)企业法人应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履行合同需要的资质证件(如乙方的供应商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代理人要有代理权:
①在与企业的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签合同时,必须得到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可以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之内与其签订合同。
②子公司必有营业执照,分公司有的有,有的没有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则无需授权书。
③职能部门有授权书也能签合同,甲方名称可以写上职能部门的名称。
二、主体条款:
写上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其作用是:
1、明确文书的送达地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合同的当事人。
2、明确合同双方所在地,以便在涉及诉讼时确认管辖法院。
3、自然人的住所指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自然人为外国人的要写上国籍,法人住所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三、资信调查的基本方法:
1、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打听对方的信誉情况。
2、通过银行和行业协会查询对方的信誉情况。
3、申请加入中国企业资信网等资信调查网站,把资信调查业务转给专业的资信调查机构去做。
四、关于合同签章:
1、合同签订主体是自然人的情况下,合同的成立可以以签字为准,也可以以盖章为准,签字优先。合同签订主体是公司的话,建议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经公司授权的人签字后生效。
2、能签字的人:自然人、法人的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有授权委托书)、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3、合同大于2页的,要盖骑缝章或在骑缝处摁手印。
4、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法定代表人,要求对方出具其个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如果对方的签字人是业务员,则需提供公司的授权委托证书和业务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明确合同的签约地:
合同签订地的选择,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履行合同,以及如果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方便确定管辖法院,选择对己方近距离的管辖法院,自然会减少诉讼过程中的费用,如交通费,餐旅费等等,因此,必须要熟悉和掌握法律中关于合同签订地的规定,才能结合法律和现实情况判断出如何约定合同签订地对己方更有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4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六、标的物的全称:
标的物的名称要明确和具体,不能笼统,对标的物的实际情况要做出实事求是的规定,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和习惯称呼,标的物的名称包括了型号、规格、品种、牌号、商标等描述。
七、标的物的数量条款:
应确定合同标的物的数量及计量单位,另需注意,有些标的物是有自然损耗、毛重、净重的。
八、标的物的质量条款:
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标准、品质的公差和浮动范围等。合同审核是一个公司多个职能部门配合的结果,作为买方,财务部、技术部、检验部都要对合同把关。作为卖方,也要仔细看质量标准是否能够达到买方要求。
对标的物质量有详细要求,可以在合同上写“对产品的质量要求见附件”。
九、标的物的检验条款:
包括检验的时间、地点、检验标准、检验机构、通知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时间期限。一定要约定检验期限,可以写成:
1、当场验收;
2、收货后XX日内验收;
3、X月X日前验收;
4、XX日内验收,过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买方觉得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验收的,应及时通知卖方,过期则视同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已经符合约定了。
十、标的物的计价条款:
1、货币可以使用出口国汇率、进口国汇率和第三国汇率。卖方愿意用坚挺的货币来确定价格,买方愿意用容易贬值的货币来确定价格。如果已经签订成了对我方不利的货币计量,则需增加订立保值条款,防止汇率变动风险。
2、合理确定商品单价,作价过高或过低都很可能隐含了商业欺诈行为。
3、如果包装材料是单独计价的,详见包装条款。
4、明确计价货币、佣金、折扣、装卸地、银行费用(包括寄单邮费、电报费、信用证的通知费、修改通知费、议付费、单据处理费,占总货款的1%-4%)。
十一、违约责任条款:
以经济补偿为原则,法律首先尊重双方的约定,其次,按照“填平原则”,赔偿实际损失即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1、违约是指:不履行义务、部分履行义务、不适当履行义务、迟延履行义务。
2、相应的措施是: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维修、修理、更换;
(3)赔偿损失:赔偿货款和利息,包括守约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利润。但是赔偿损失不太好计算,先在合同里列明赔偿范围和赔偿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由于有些损失发生了可能没有写进去,可以在合同里写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损失;
(4)支付违约金:
①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才能用违约金条款;
②违约金的约定不宜过高,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③增加关于合同解除权的约定:逾期XX天履行义务,我方可解除合同;且违约方应按货款的百分之几支付违约金;
④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XX元;
⑤逾期交货,每逾期1日,每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货款的百分之几作为违约金;
3、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
(1)订金是预付款,可以退;
(2)押金、保证金可以退;
(3)订金、押金、保证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4)定金是一种担保款,付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定金不退;收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义务,双倍返还定金;
(5)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算预付款;
(6)定金以交付数额为准,不以约定的定金数额为准。举例:定金约定30万,支付25万,合同100万,甲方到期未履约,则返还45万(双倍返还定金40万+退还预付款5万)。
十二、预防合同欺诈的措施:
1、注意合同对象的选择:对方要有好的信誉,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2、对合同内容反复斟酌,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晰、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合同条款越完备,欺诈的可能性就越小。尤其要审核合同的全部条款里面是否有影响价格条款的内容;
3、聘请律师参与合同审核;
4、请公证机关为合同做公证;
5、建立健全企业的规章管理制度:
(1)建立合同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设置审批权限,规定好哪些部门参与合同审核,各自的职责是什么;
(2)查询对方的相关资格、资质和信用的信用调查和信用分析制度;
(3)合同专用章与合同文本的管理使用制度;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监督和检查制度。
以上就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合同审核常见问题和操作要点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来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