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_x000D_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未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_x000D_
2、男女双方未经依法登记结婚的;_x000D_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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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_x000D_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第十三条_x000D_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_x000D_
第十五条_x000D_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