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济宁车管所工作职责:
1、负责机动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动车登记工作,办理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换补证及号牌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2、负责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人的考试,办理核发证件、换证、补证、注销执照和转籍异动等手续,驾驶人违章肇事档案记录、扣证期间的执照保管和恢复驾驶工作申请报告的审核、承办;
3、负责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