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如果汽车当时的行驶存在违章情形,汽车负有责任,因为汽车在行驶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电瓶车不得不躲避而摔倒。如果电瓶车的躲避行为是合理的,则汽车负全责;2、如果汽车当时的行驶存在违章情形,但是电瓶车的躲避行为是不合理的,汽车和电瓶车都负有责任;3、如果汽车当时的行驶不存在违章情形,电瓶车负全责,因为电瓶车在行驶中有保持合理车距和应急刹车或躲避的义务。
当然最终的责任划分认定还是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