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沙户口迁移办理材料的内容
长沙市户口迁移办理对象:需通过购房、招聘、投资、获荣誉称号落户长沙的
办理材料:
1.购房落户:
1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若系银行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2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证(二手房仅提供契税完税证;房改房提供买房时的收_收据;如发票、契税票、收据等遗失的需提供加盖房产局公章的存档复印件)、3迁入人居民户口簿(整本)、4迁入人居民身份证、5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需迁本人父母的要提供原籍派出所出具的随迁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
2.招聘落户:
1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录用登记表”、2中专(含中职)或中技学历(含)以上文凭或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3缴纳养老保险帐户查询单、4迁入人居民户口簿、5迁入人居民身份证办理。
3.投资落户:
1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企业纳税票据(营业税或增值税)或就业10人(含)以上的劳动合同(合同上需盖有省市劳动部门合同鉴定专用章)4迁入人居民户口簿、5迁入人居民身份证、6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4.获荣誉称号落户:
1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证书、2迁入人居民户口簿、3迁入人居民身份证、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