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吗
满足条件可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退休的特殊工种包括哪些
1、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安全检查作业、矿山排水作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采掘作业、矿山救护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经国家局批准的其他作业这十七个特殊工种。2、只要是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重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于身体健康的工作称之为特殊工种,并且国家明确规定,只要从事这种特殊工种的工作人员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前提是要在这种环境下工作满十年的时间,从事下井和高温工作的必须要在该岗位上从事满九年的时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累计八年就可以了。
特殊工种退休金是多少
一般退休金比起正常年龄退休的会低一点。特殊工种提前五年退休,首先就跟正常退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就不一样,正常60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而55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70个月。在计算退休养老金方面没有区别之分。两大类型工种的人员在退休待遇上都是按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即三大组成部分,计算退休养老金的。退休金计算方法及公式: 1、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3、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特殊工种退休工资标准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折算连续工龄、换算缴费年限的规定:(一)1995年底前,从事井下、高温工种的时间,按1年折算3个月的连续工龄,可换算成1个半月的缴费年限;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时间,按1年折算6个月的连续工龄,可换算成3个月的缴费年限。(二)从事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不得超过其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提前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三)从事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只能作为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部分的缴费年限。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流程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如下:(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