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诉讼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来确定:第一、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为50元到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承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的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决定。另外,如果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以减半交纳案件的受理费;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同样是减半交纳受理费。
离婚纠纷诉讼费计算如何规定?
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在法律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民事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离婚诉讼过程中涉及到的离婚诉讼费有很多种,不同的离婚案件中,根据涉案的金额不同,需要当事人缴纳的诉讼费也不同。关于法院案件受理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来缴纳。总的来说是由原告预交,判决作出后根据双方各自的份额分别承担。关于财产保全费,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缴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最多不超过5000元。关于财产评估费,评估机构的选择,并不是由当事人在市场上随意的挑选,须在法院认定的评估机构中选择。关于法院执行申请费,如果一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调解结果故意不予执行,这时就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就要收执行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人不用预交。但若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决定付费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财产分割金额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执行可能。每个离婚案件都有不同的特点,处理不当可能会面临巨大诉讼费的风险,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离婚纠纷诉讼费
离婚纠纷诉讼费是多少离婚诉讼费标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在实践中,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北京各法院通常采取预先交纳一半诉讼费用的方式,如一个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应当交纳150元,先预收75元,至于另一半,则在法定情况下补交。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减免规定: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缴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的时候,同时应当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离婚纠纷如何增加诉讼请求
在离婚诉讼中常见的诉讼请求一般有三种:第一、判决双方离婚;第二、判决子女归谁抚养,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以及如何行使探望权;第三、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诉讼请求中除判决双方离婚必须在立案时提出以外,其他诉讼请求均可以在立案时先提一部分,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庭增加诉讼请求,所谓举证期限届满一般是指举证通知书上载明的举证期限截止日,若没有载明,一般是首次开庭日。若超过时间再提出增加诉讼请求,法庭将不予处理,当事人只能另行起诉。另行起诉的诉讼请求涉及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次日起计算。
因经济纠纷如何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程序为,想要离婚的一方先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可能会再进行调解,最后法院做出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是原告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