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人民币破损导致拒收的,主要是看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认定。 尤其是银行不给兑换的残币等,最后都是要归还持有人的。 因为按照《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第四条规定,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分“全额”、“半额”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可以辨别钞票的面额,但是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的,而且钞票上面的图案和文字能够按照原来的钞票能够连接起来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都应该按照规定兑换,而且还是钞票面额的数值大小兑换。 第二种情况:钞票可以辨别面额,但是票面剩余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的,如果图案和文字等能够按照原来的一样链接起来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就需要按照钞票面额的一半给与兑换。 但是纸币如果是十字形缺少四分之一的话,按照原面额的一半给兑换人兑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研制、仿制、引进、销售、购买和使用印制人民币所特有的防伪材料、防伪技术、防伪工艺和专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