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若合同尚未解除,承租人违约,其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出租人断水、断电亦为违约行为,即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出租人单方书面通知承租人解除合同后采取断水、断电行为的,应当认为,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若承租人对此存有异议,合同是否符合解除条件、应否解除判断权属于法院,应通过诉讼解决。如果符合解除条件,则自出租人通知之日起,合同解除;否则,合同仍应履行。
合同已经提前解除若双方当事人已协商解除合同,承租人拒不归还房屋,出租人采取断水、断电行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续租,且拒收承租人为续租而交纳的租金,承租人无理由迟迟不归还房屋,出租人有权采取断水、断电行为且不承担赔偿承租人损失的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