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条件有: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属于该复议机关管辖的范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_x000D_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_x000D_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_x000D_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_x000D_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_x000D_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_x000D_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_x000D_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_x000D_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