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在可撤销婚姻中如何分割财产如下:
1、双方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解除可撤销婚姻时,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份共同处理。婚姻被撤销后,双方有权要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自己的份额;
3、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份共享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