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
一、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容留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如下:
1、对象要件,侵犯的对象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介绍卖淫罪促使卖淫活动泛滥,因此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指妇女,但也包括男性,其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次数不影响容留卖淫罪的构成;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搭桥、勾通匹配、实现他人卖淫活动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在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大多是双向介绍,比如向嫖客介绍卖淫者,或者当面将嫖客带到卖淫者的住处进行匹配,但不排除单向介绍,比如单纯向卖淫者提供信息,卖淫者会勾搭嫖客;
3、主要部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此罪;
4、主观要件,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知道自己在介绍他人卖淫,知道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容留卖淫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容留卖淫罪需要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
三、强迫卖淫罪的犯罪构成都有什么呢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幼女卖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