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噪音扰民谁管
一、楼下噪音扰民谁管,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市公安局主要管理的扰民噪音,如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发出的扰民的噪音、商业活动造成的噪音等;
2、环保部门主要管理的扰民噪音,如建筑工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所造成的扰民噪音、工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造成的扰民噪音等。
二、、噪音扰民处置方式如下:
1、装修装潢施工等引起的噪音扰民,民警上门了解情况后,施工如果是在正常工作日进行的,可向报警人说明情况,请报警人克服困难,施工完成后就能解决,如施工方是在休息时间施工,民警可请施工方调整施工时间,并将处置情况告知报警人;
2、动物类尤其是犬类夜间吠叫导致的噪音扰民,找到动物的主人,将情况告知动物主人,请其管理好自己的动物,尽量不要在夜间打扰其他人正常休息。如果是无人管理的动物,可联系相关机构,请他们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报警人;
3、商场、商店等搞活动、搞营销等引发的噪音扰民,民警上门后可告知店方扰民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并及时联系报警人告知其处理情况。同时,将该类警情及时告知社区民警,由社区民警结合走访了解处置后的情况,是否已经解决问题,是否还存在新问题,联合物业、居委会或相应的部门一起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噪音扰民的标准如下:
1、特殊住宅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4、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的噪声标准为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
总之,楼下噪音扰民谁管,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根据噪音的标准,判断是否扰民,在根据不同的地方、类型,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如市公安局、环保部门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十六条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侵权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相应的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
国家鼓励排放噪声的单位、个人和公共场所管理者与受到噪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友好协商,通过调整生产经营时间、施工作业时间,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措施,支付补偿金、异地安置等方式,妥善解决噪声纠纷。
噪音标准法规时间
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楼下水泵房噪音污染,应该怎么起诉?
楼下漏水要起诉的,楼上的住户的可以与楼下的住户达成和解,积极维修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其仍决定起诉的,楼上的住户需要及时提出答辩状,积极参加庭审,并依法按判决书的规定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装修国家有什么相关的相关法规
新房验收注意事项一:检查墙面
在对墙面进行验收时我们可以从墙面的平整度来检查,看墙面是否平整、有无渗水、裂缝的情况,特别是对墙体进行检查,看有没有水的痕迹,同时也要对厨房、卫生间、外墙等墙面都要做相关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就好及时解决。
新房验收注意事项二:检查水电煤
水电煤的验收是新房验收注意事项中的一个重点,我们要检查水电煤是否能正常使用,在检查时可以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这样不仅可以看看水压,同时也可以试试排水的速度。
新房验收注意事项三:检查房屋质量
对整个房间的装修质量进行检查,包括门窗、阳台等地方,看没无开裂的现象。然后就是对地面进行检查,看有没有空壳开裂的情况出现,如果有此类情况请一定让工作人员及时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对邻居的生活带来影响。
新房验收注意事项四:设施核对
对房屋间的质量检查完后,就要对房间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核对,看与装修合同中所注明的品牌、数量是否相符,有没有遗漏或者错误的。
噪音扰民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噪音扰民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噪音扰民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没有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与学习的现象;2、违反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罚款。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