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有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公民宪法地位的直接体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包括:
1、任何公民非经法定程序,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禁止非法拘禁;
3、禁止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4、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