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法律效果的书写如下: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
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没有公证可以办遗嘱继承,公证并不是遗嘱的必要条件。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