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都江堰是一项古代的水利工程,坐落于四川省都江堰市境内,建造始于公元前256年,历时10年完成。这项工程是由蜀国政治家李冰领导,采用“分水斗”、“护堤”、“洪门”、“引水”等技术手段,通过引水灌溉,以及缓解水患等手段,解决当地的旱涝问题,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被誉为“水利工程的丰碑”。都江堰的主要原理是利用人工分流和引水灌溉来达到治水和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即在分界山上建造石堰、铁锁嘴等障碍物将岷江水分流到成都平原上,经过多级引射后分布到成都平原的万顷良田上,实现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灌溉,同时还消除了洪涝灾害。都江堰水利工程具有独特的建造方式和运用效果,不仅在处理自然灾害、改善生产力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同时也体现了古代中国水利工程技术的高超和智慧,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重点文物,维护文物博物馆、纪念馆和史迹名胜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