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深圳办理异地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不予受理的情况
根据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具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异地居民证申请将不予受理,申请人仍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1、在广东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据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届满时间超过三个月,无正当换领理由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公安机关登记的人口信息不一致,或居民身份证图像信息准确性无法确定的;
3、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4、申请人户籍被原籍公安机关锁定限制,或属在逃人员,或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薄、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记录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等)的;
5、其他公安机关要求不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