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产受理的基本程序是: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人民法院受理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不受理的,还需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_x000D_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_x000D_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